团队必须包括下述人员:
(1) 孩子父母(至少一人),父母所选的代表,或双方均参加;
(2) 如果孩子在一般教育环境中,至少一名一般教育老师。如果孩子拥有超过一名一般教育老师,则学校可以选择具体参加人员;
(3) 至少一名特殊教育老师或服务提供人;
(4) 符合如下资格的学区代表:有资格提供或监督特殊指示提供的;了解一般课程的;以及了解学区资源的。已在IEP团队的另一学区成员可以担任该角色;
(5) 执行学生评估的人员,或了解所用程序和结果并有资格解释结果的说明性含义的人员;另一IEP团队成员可担任该角色;
(6) 应父母或学区要求,了解学生或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其他人员。邀请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的一方决定另外被邀请的人是否拥有足够的知识或专业知识;和
(7) 当事学生(如适合)。
[Cal. Ed. Code Sec. 56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