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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我孩子的IEP必须明确其参与一般课程(与其残障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教育环境无关)吗?

(1.28) 我孩子的IEP必须明确其参与一般课程(与其残障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教育环境无关)吗?

是。具有“严重”残障的学生和限制性安置中的学生必须具有相应的IEP,其中应明确他们将如何参与一般课程及其进度。因此,IEP不应限制在功能生活能力和自助活动,但须包括能使每名学生接触和实现一般课程的各项目标。[34 C.F.R. Secs. 300.39(b)(3) & 300.320(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