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Close

(1.73) 过渡服务和职业教育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1.73) 过渡服务和职业教育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在特殊教育的总体定义中,对职业教育进行比较宽泛的定义,即:“直接与个人付费或未付费雇佣的筹备,或附加职业筹备(未规定学士学位或更高级学位)相关的组织性教育项目”。[34 C.F.R. Sec. 300.39(b)(5).] 此外,应将职业培训包含在过渡服务定义范围内。[34 C.F.R. Sec. 300.43.] 鉴于职业教育和培训可能是学生过渡服务的关键组成部分,它们亦应为ITP规划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适用于残障个人的特定职业教育和专业发展,其中可能包括:

(1) 提供职业前项目并评估工作相关能力、兴趣、资质和态度;在个人特定需求方面,对工作培训师和雇主进行指导;与Department of Rehabilitation和个人教育项目计划中指定的其他机构协调各项服务。

(2) 协调和修改常规职业教育项目;

(3) 协助相关个人发展其态度、自信和职业能力,以定位、确保和维持在社区内或庇护环境中的雇佣,以及责成该等个人成为社区的参与成员;

(4)与工作站和工作点培训师维持定期规划的联系。

          [5 C.C.R. Sec. 30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