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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关于以附加辅助和服务方式来协助我孩子进行常规课堂教育,我可以寻求哪些事项?

(1.53) 关于以附加辅助和服务方式来协助我孩子进行常规课堂教育,我可以寻求哪些事项?

联邦法律对附加辅助和服务的定义非常广泛,包括: “在常规教育课堂或其他教育相关的环境中提供,让残障儿童在最大合适范围内与非残障儿童一起获得教育的任何辅助、服务和其他支持……”[20 U.S.C. Sec. 1401(33); 34 C.F.R. Secs. 300.42 & 300.114.]用于协助常规课堂内的特殊教育学生的附加辅助和服务范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学习环境,重复并简化与课堂内和家庭作业任务相关的指导,使用视觉指导补充口头指导,使用行为管理技巧,调整课堂日程表,修改测试交付,使用录音设备、计算机辅助指导和其他视听设备、经修改的教科书或工作簿,定制家庭作业任务,减少课堂规模,使用一对一辅导、课堂助手和笔记记录人,利用“服务协调人”来监督特殊项目和服务的实施,修改非学习时间(例如:餐厅、休息和体育)。

其他范例:常规课堂课程修改,巡回特殊教育老师协助,对常规老师进行特殊教育培训,使用计算机辅助设备,以及使用资源室。[Questions and Answers on the 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 Requirements of the IDEA,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Office of Special Education and Rehabilitative Services, OSEP-95-9, 11/23/94, Questions and Answers Nos. 3 and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