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在如下讨论的某些情形下,从您申请听审时至完成正当程序听审听审(和法院申诉),您孩子必须留在其现在的教育安置处,并完全执行其现行协议一致的IEP(包括所有相关服务)。[34 C.F.R. Sec. 300.518; Cal. Ed. Code Sec. 56505(d)] 如果听审获胜且学区对法院决定提出上诉,则在上诉期间,您孩子在其IEP项下的安置和服务,在正当程序听审期间应维持不变。[Joshua A. v. Rocklin Unified School District, 559 F.3d 1036, (9th Cir., 2009.)] 这种保护通常称为“原位不动”规定。在进行正当程序期间,如果父母和学区同意变更安置或服务,则可以变更原位不动。